(一) 补偿性建议
1. 建设方应在培训实验室设置足够数量的通风柜、或在实验操作位设置局部排风罩,控制实验过程中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使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建设方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每年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 建设方应遵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 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作业人员若在工作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建设方应及时为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二) 持续改进性建议
1. 急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援
本项目仓库储存有剧毒品叠氮化钠,存在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可能性。为预防中毒事故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事故的危害,尽可能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方在现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有针对性采取以下急性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建立有毒化学品档案,详细记录有毒物品的储存、使用及运输情况,加强管理,防止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2)细化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的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有毒作业场所设置有效通风装置。有可能发生泄漏和易滋生急性中毒的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高毒作业场所还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建立训练有素的急救队伍,并充分做好急救物资准备,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能立即投入使用。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急救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4)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中毒急救知识,提高防范意识。
2. 建立、健全仓库定期消毒制度
建设方应尽快建立、健全仓库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选择委托外包作业方时,应确保外包方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消毒作业前,建设方应协同消毒实施方制定详细的消毒计划,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外包作业进行操作时,建设单位要在现场督促外包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治职业病危害。
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本项目建设方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尽快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中的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将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实际生产过程中。
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1)本项目存在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尽管用量少,接触频率低,但因为是培训用实验室,受训学员对实验内容生疏以及可能未进行安全教育,仍存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针对项目涉及到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应对每一位进入实验室的学员进行安全培训,同时应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情况,做好使用记录,加强对接触危害因素岗位的监管,为其发放防护系数较高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要求使用;同时制定、健全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使作业人员熟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以便对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情况进行管理和指导;对预案进行及时修订,以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及管理。
(3)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完善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相关要求。
(4)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文件;并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三) 预防性告知
(1)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防护
拟建项目在本次评价报告编写完成日期之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建议建设单位选择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采取以下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GBZ 2.1和GBZ 2.2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选型正确,维护得当。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发放台账。
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加强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和教育培训。
可能产生急性健康损害的施工现场设置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识、紧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域等。
如果存在密闭空间作业的情况,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员工的健康体检参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在高温天气期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可研阶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原则以及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进一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3)培训实验室建成后应首先进行生物安全柜的现场检测,确认其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实验室性能的检测。
(4)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如果遇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
(5)在建设过程中应当确保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及的各项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措施的落实。项目如需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在试运行1~6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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